肇建协〔2024〕4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建市〔2024〕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7月9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pdf
肇建协〔2024〕4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建市〔2024〕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7月9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