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肇建协〔20233

 

关于开展202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修订)及《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修订)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申报条件且于2020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违法包的;

3.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5.甩项工程(即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拖欠工人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附件1)、《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独立装订。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全称及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章

(二)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凡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

1.承建、监理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3.《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协议书部分)复印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8.《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复印件;

10.《消防验收报告》复印件;

11.《规划验收报告》复印件;

1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资料;

1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彩色照片打印件8张(包括外立面、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作法相片,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个字的文字亮点简述);

14.凡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须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

以上第113条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需扫描和申报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拷贝U(相片用JPG格式,亮点简述用word格式保存)与纸质申报资料一齐提交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负责资料的初审工作,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市直和城区有关企业直接报送到市建筑业协会,各县(市、区)有关企业由辖区建筑业协会统一报送。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部门3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建筑业协会,过期不再受理。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剑飞、陈洁玲

联系电话:0758 - 2285500    

电子邮箱:zqcia0758163.com    邮编:526040

协会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南26三楼301-302

 

附件:1.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2.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肇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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